编辑: NaluLee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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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5
2 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禹州市2
0 1 8年度第一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批复 许昌市人民政府: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禹州市2
0 1 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的请示》 ( 许政土征〔2018〕1
7 4 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禹州市转用并征收颍川街道寨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一 组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 .
4 5
8 2公顷、其他农用地
0 .
0 1
5 4公顷,征收颍川街道寨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组等2个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 .
9 7
9 8公顷,共计
7 .
4 5
3 4公顷 ―
1 ― ( 其中耕地4 .
4 5
8 2公顷) ,作为禹州市2
0 1 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 用地.同意该市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 地方案.
二、你市和禹州市、鄢陵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 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4 .
4 5
8 2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和禹州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 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 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 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 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 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禹州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 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 地情况经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附件:禹州市2
0 1 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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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5月3日―2―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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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