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4 |
600395 收购人甲: 盘江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通讯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收购人乙: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通讯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签署日期: 二零零八年 十月 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1 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 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 所持有、 控制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一部分, 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已获得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批准、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会的批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已获 得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收购人已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释义.3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一、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
二、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8
三、盘江集团与盘江煤电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12
第二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2
一、本次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12
二、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13
第三节 本次收购方式
14
一、收购人在盘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14
二、本次股份收购主要情况.14
三、交易标的的简介.15
四、本次收购股份的限制情况.42
五、本次收购无附加条件、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的情况.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