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4 |
500 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大力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区级财 政每年安排相关创业引导性资金规模不低于
650 万元. 6.完善社会化招才引智机制.深化社会化人才开发工作机 制,加大社会化招才引智奖励力度,给予人才工作组织或招才 引智顾问最高
40 万元的推荐奖励. 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和社会 团体等驻外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拓展海外招才引智渠道. 7.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对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按税务部门核定的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 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 10% 以下(含10%)的,给予增长部分 5%的补助;
增长 10%~20% (含20%)的,给予增长部分 8%的补助;
增长 20%~30%(含-10 - 30%)的,给予增长部分 12%的补助;
增长超过 30%的,给予 增长部分 15%的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8.实施企业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机制.经苏州市科技成果转 化平台认定备案的项目(且经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 记) ,对承接该项目的企业按照苏州市补助额 1:0.5 给予补助, 每一年度补助额度市、区累计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若该项目认 定为市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苏州市补助金额市、区按 照1:1 分担,并与市级补助同步拨付(产学研项目除外) . 9.加大人才项目实施单位奖励力度.对企业引进培育的人 才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外专项目) 、省 双创人才计划 和 外专百人计划 的,分别 给予企业
30 万元/人、10 万元/人和
10 万元/人一次性奖励.对 自主培育的人才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 给予企业
5 万元/人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的项目实施 单位,按照苏州市项目资助额 1:0.5 给予补助.对列入国家 千 人计划 省推荐项目、省 双创人才计划 市推荐项目、姑苏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区推荐项目的单位,每项分别奖励
4 万元、4 万元、1 万元. 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优化相应的人才政策 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区各有关 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根据本意见建立健全相应的实施细 -
11 - 则和操作办法,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地.本意见中涉及的相 关经费,除已有科技、产业等专项资金安排外,原则上从区人 才开发资金中列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拨付. 本意见从
2017 年1月1日起试行, 具体解释工作由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本意见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 复、交叉的,按照 从新、从优、从高 的原则执行. -
12 -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办公室
2017 年6月13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