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5 |
13 号);
(9)《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令第
44 号);
(11)《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0 号);
(12) 《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渝环发〔2012〕26 号) ;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 (1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0〕38 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1〕
19 号);
(15)《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
26 号);
(1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
164 号);
(17)《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环办〔2006〕34 号);
(18)《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环发〔2008〕
16 号;
(19)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办〔2011〕8 号);
(20)《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12〕
77 号);
(22)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 年第
9 号);
(2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环办[2015]113 号;
(26) 《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 (征 求意见稿). 2.1.3 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 ;
(2)《重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7 (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
(4)《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 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7〕
1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12〕4 号);
(6)《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8〕135 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247 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 号);
(9)《关于调整城市污水排放方式的通知》(渝建发〔2006〕19 号);
(10)《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 发〔2003〕149 号);
(1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渝环发〔2007〕12 号);
(12)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 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 号);
(13)《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 [2015]429 号);
(1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的通知》 (渝环发〔2009〕3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