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5 |
3 C 子基金将透过可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透过基金经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RQFII」 )额度、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 「债券通」 ) ,或透过其他集体投资计划 (包括RQFII基金,即获证监会认可并合资格透过RQFII直接投资於在岸中国市场的基金) 或有关监管机构不时准许的 其他方式投资於在中国内地发行的人民币计值债务证券.视乎基金经理在不同时候对市场状况的评估,子基金於在岸 中国内地市场的投资可能相对地重大.透过QFII、RQFII或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作出的投资将不会构成子基金的主要 投资. 子基金可将其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最多30%投资於有抵押及 或证券化产品 (例如资产抵押证券或按揭抵押证券) . 子基金亦可将其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最多30%投资於由基金经理或外部资产经理管理的集体投资计划 (部分集体投资 计划可能进一步投资於 (其中包括) 各种信贷资产) 或投资组合,包括RQFII基金及交易所买卖基金 ( 「ETFs」 ) (包括合 成ETFs (即是透过主要投资於衍生工具以追踪某指数的ETFs及任何运用反向及或杠杆策略的交易所买卖产品) ) . 子基金对或然可换股债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其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的30%. 子基金可将其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最多10%投资於城投债 (即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发行并在中 国交易所买卖债券市场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务工具) .该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或其联属机构 成立的独立法律实体,以为地方发展、公益事业投资或基建项目筹集资金. 此外,子基金将不会将多於其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的10%投资於由任何被评为非投资级别及 或未被评级的单一主权 国 (包括其政府、公共或当地机构) 所发行或担保的证券. 如基金经理认为有关策略在特殊情况 (例如市场大幅下跌或市场危机)下属必要,子基金可在不利市场情况下将其 100%资产暂时用作持有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以管理下跌风险或流通性. 子基金将为对冲目的投资於金融衍生工具,例如外汇衍生工具及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