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5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50/859-2018)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高度不低 于15m 的专用烟道排放.
(三)噪声污染治理措施要求: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 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废橡皮布、废胶片、废棉纱和 手套、废活性炭等,收集后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场所必须符 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
废胶片、 PS 版以及丝印网版等可交由制版商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 括废印刷品,废纸,包装废料和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废品收购 站处理.生活垃圾可交园区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餐厨 垃圾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渝府令第
226 号)的规定处理.
四、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 按相关程序完成环保验收,并在投入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本批准书要 求落实各项措施,造成污染危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的;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要求,擅自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或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项目业主未如实申报或者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六、该项目建设工程中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业或 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后,你单位应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八、九龙坡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 理工作.
2019 年5月17 日 抄送:九龙坡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办理经过及经办人意见经审查,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 和建议以及对该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于2019 年5月17 日作出以上审批意见. 经办人: 日期:2019.5.17 审查人 意见 审查人: 日期: 会签人 意见 会签人: 日期: 会签人 意见 会签人: 日期: 审批人 意见 审批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