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1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桂环办函〔2019〕103 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 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 、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监管,提高污染源自 动监控数据的准确性,推动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9 年我厅将 继续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

现将《2019 年 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 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许剑秋、叶培宇;

联系

电话:0771-5324465. 附件:2019 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 年3月28 日 (信息是否公开:依申请公开) ―

2 ― 附件

2019 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以下 简称 飞行抽检工作 ) ,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19 年自治区不再核发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补助资 金,全区飞行抽检工作统一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实施,年度飞行抽检服务由中标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科 学研究院提供.

二、工作内容

(一)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抽检比对监测工作;

(二)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质控样抽检工作.

三、抽检原则 抽检名单筛选原则:一是根据各运维单位在区内运维的监控 点位数比例均衡抽取;

二是重点抽查小时均值、日均值浓度超标 处理任务和小时数据异常处理任务出现频次较多的监控点位;

三 是最近

3 个月内已被抽检且合格的监控点位不再重复抽检.

四、工作计划

(一)计划对

625 个(次)废水监测点位、611 个(次)废气 监测点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飞行抽检.如某次飞行抽检工 ―

3 ― 作,抽检点位因特殊生产工艺,无需开展常规全污染因子抽检, 只需抽检部分污染因子的,余下因子抽检任务量按总队需求开展 其他相关抽检工作

(二) 计划对

50 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质控样抽检工作. 每个季度随机选择

3 至5个地市进行抽检,重点抽检间歇性排放 等不易开展飞行抽检工作的点位. 以上抽检内容详见附 1,各市具体抽检计划数见附

2 及附 3.

五、任务分工

(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1.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计划.每季度结束 前,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根据本年度余下飞行抽检工作量、本季 度抽检结果、环境监管要求等情况合理拟定下个季度飞行抽检工 作计划(附4) .每周抽检对象及点位数量由总队根据实际工作情 况进行调整. 2.通知各运维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每次实施飞行抽检工 作需遵循保密原则,不透露具体抽检点位.抽检前

1 天,总队负 责通知待抽检市(县、区)的各运维单位,安排运维人员在待抽 检辖区待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飞行抽检过程中如发现疑似 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线 索,应立即组织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赴现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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