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5

二、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系) 应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本科生院教务处 备案.

(二)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大学本科 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 (浙大本发〔2008〕31 号)同时废止.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8 年1月5日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