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5 |
2006 年4月4日,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吉瑞钢化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注册号:3624002101226) ,根据该营业执照所载内容,吉瑞钢化设立 时的住所为吉安市青原区华能工业园;
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实收资本为
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宋聪;
经营范围为钢化玻璃、夹胶、热弯、防弹、中空、幕墙、 艺术玻璃的加工、安装、销售. 根据吉瑞钢化设立时的章程及《验资报告》 ,吉瑞钢化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1-5-3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额(万元) 实缴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宋振亮 33.30 6.66 33.30
2 宋聪 27.80 5.56 27.80
3 杜茶英 16.70 3.34 16.70
4 曾书庆 11.10 2.22 11.10
5 胡涛 11.10 2.22 11.10 合计 100.00 20.00 100.00 吉瑞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以
2014 年6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 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可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主办券商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满足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吉瑞节能的书面说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 报告期内,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节能玻璃生产、销售;
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服 务;
智能门窗制作、销售. (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产品主要用 于民用建筑门窗、商业楼宇、优质小型门窗、玻璃幕墙及中高端隔音门窗.公司 按照《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不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进 行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经营而被工商、税务、社保、质量技 术监督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认为,公司开展的业务明确,能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京会兴审字第
64000023 号 《江 西吉瑞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吉瑞节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9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 年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15 年1-9 月、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0,212,242.94 元、 22,566,128.29 元、 9,337,518.45 元, 占公司全部收入的 99.68%、99.27%和99.92%,公司主营业务明确、突出,在报 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为公司本次申请挂牌提供审计服务的兴华会计 1-5-4 师事务所持有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证书序号: 000128) ,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根据调查人员对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纳税情况的调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 司有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而且公司每年均按时完成了工商年检,公司自成立以 来一直依法存续. 因此,主办券商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 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经核查,吉瑞节能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 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吉瑞节能按照《公司法》 、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 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按照已制定的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 事会已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