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5 |
2018 年5月 8日 -
13 深市质福市监罚字 [2018]10623 号 深圳市 福田区 云端灵 通讯商 行销售 假冒伪 劣商品 案 深圳市 福田区 云端灵 通讯商 行--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 条和《深圳经济特区严厉 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四 十一条第
(二) 项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假 冒商品行为,依法对当事 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 没收假冒注册商标 S∧ MSUNG S9+型2部、 S8edge型2部、NOTE8型2 部、 S8+型2部、 A9型1部;
二、处以假冒商品总值 34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 款,罚款金额为1700元. 限当事 人自收到本 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十五 日内,按照 《深圳市非 税收入罚款 通知书》要求,将上述 罚款1700元 上缴国库. 逾期不缴纳 罚款的,每 日按罚款数 额的百分之 三加处罚 款. 深圳 市市 场和 质量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福 田市 场监 督管 理局,
2018 年5月 8日 -
14 (深福)食药监食罚 [2018]10624 号 深圳市 仁民大 药房连 锁有限 公司福 田振兴 分店销 售不符 合食品 安全规 定的违 法商品 案 深圳市 仁民大 药房连 锁有限 公司福 田振兴 分店
326319062 杨波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 品安全规定的违法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 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第
(一) 项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 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 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 收违法所得7元;
二、罚款600元. 限当事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