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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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批流程 1.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三个环节. (1)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填报要求网上提交或提供 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审查 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 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 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 许可决定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 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 《行政许可材料 补正告知书》;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 具《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能 源监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 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 并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 出具 《不 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7 根据填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并符合法定形式 补正申请材料 否是受理申请 是否需要 现场核查 是 现场核查 申请人是否符合 相关要求 否 准予许可 不予许可 否是颁发许可证 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2.许可证审批时限是多久? 答:(1)许可新申请、变更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变更的决 定.如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能源监管机 构负责人批准后延长
10 个工作日. (2)许可证补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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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许可证申办
一、许可证初次申请 1.发电企业应于何时取得许可证? 答:新建发电机组所属企业应在相应机组完成启动试运 行时间点后三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逾期未取得的不得上网发电. 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分公司)可以申请发 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吗? 答:由其上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此类情况 应同时提交两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足
2 年的, 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
2 年 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成立不足
2 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 状况的说明;
(5)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
9 料;
(6)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 明材料;
(7)发电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尚未组 织竣工验收的,提供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 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 督检查报告;
(8)发电项目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证明材料和自 评报告或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4.核电项目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有什么 特殊要求? 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建核电机组电力业 务许可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新建核电机组申请许可 的,除要求申请人提交常规发电机组所需申请材料外,还应 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 核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核电机组 90%功率释放点批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