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5 |
九、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 份数
1 取水许可请示文件 业主自备 红头请示文 电子版和 纸质版
1 份2申请人提交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 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业主自备 真实、有效 电子版和 纸质版
1 份3取水申请书 水利厅提 供模板 含市(县)水行政主 管部门意见 电子版和 纸质版
5 份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 查机关的意见 业主自备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按照《建设项 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进行编制 电子版和 纸质版
1 份?―7―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 份数
5 若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 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 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业主自备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 相关说明 电子版和 纸质版
1 份6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 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 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 设施验收意见 业主自备 无 电子版和 纸质版
1 份
十、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政务服务大厅接收
2、信函接收
3、网站接收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华 联系电话(传真):027-87221107,87221108 邮政编码:430071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取水许可服务申请格式文本,向 湖北省水利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 申请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湖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hubeiwater.gov.cn/,点击进入主页下方 网上办事 栏 目的 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 )提交电子材料.
(二)受理:湖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予以受理, 并出具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 . ? ―
8 ―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同时出 具《一次性补充材料告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 许可,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 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湖北省水利厅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
(四)许可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湖北省水利厅 出具准予许可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
(五)许可送达:申请人到湖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领 取许可决定,或由政务服务大厅将批件寄往申请人. 十
二、办结时限
(一)主办处室(单位)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举行听证、专家评审及 申请人修改报告等所需时间).
(二)对于需要进行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的水行政 许可事项,主办处室(单位)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对论证报 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 有关单位意见的,经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应当将延 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 对论证报告
60 日内未按照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 报送的,予以退件处理. ? ―
9 ― 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
四、审批结果 湖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文件 十
五、结果送达 作出审批决定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在网上进行公告,通 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