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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3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2016 年9月1日)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7 年10 月1日) 的要求,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本项目铸造消防管件,属 于二
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0 黑色金属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山西聚龙铸造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正式委托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附后). 接受委托后, 我公司成立项目组,首先组织有关评价人员赴现场进行现场踏 勘和资料收集, 对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同时环评 人员收集了有关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然后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 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有关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 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之后明确建设项目工程组成,根据 工艺流程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并按照有关政策、技术导则及环保管理部 门要求, 编制了 《山西聚龙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报审本),由建设单位呈报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2017 年7月17 日,在太谷县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专家技术审查 会,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项目组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完善与修改,现将《山西 聚龙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报批本),提交建 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太谷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尚未完成, 本项目位于太谷县胡村镇朝阳村西 北1080m 处.评价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及珍稀动 物保护区等敏感因素. 根据 《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 , 本项目厂址位于ⅢB-2-2-1, 即胡村镇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本项目不违背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太 谷县生态经济区划》,本项目厂址位于ⅢA 西北部工业及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经济 区,符合太谷县生态经济区划.根据《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
4 本项目本项目详细说明见第
29 页.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未逾越生态保护红线.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评价未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根据收集太谷县城区
2018 年环境 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太谷县城区
2018 年1月至
12 月PM10 年均值为 143ug/m?, PM2.5 年均值为 82ug/m?, SO2 年均值为 60ug/m?, NO2 年均值为 30ug/m ?, CO95%顺位
24 小时平均浓度 3.8mg/m?, O390%顺位
8 小时平均浓度 162ug/m ?.本次技改将原有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并进行了进一步 净化处理,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不会造成周边环境的恶化. 太谷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10 月15 日以太环函[2018]231 号 《关于核定山 西聚龙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 函》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2.72t/a,粉尘:14.81t/a,SO2:5.70t/a, NOx:6.65t/a.其中 12.409 吨工业粉尘于
2018 年11 月26 日通过山西省排污权 交易中心交易取得(晋环权易签[2018]828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乌马河,在本项目南侧 2.59km 处,为季节性河 流,常年无水,本兮评价未收集到乌马河地表水现状监测资料.生产废水循环利 用, 不外排,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 抑尘, 不外排.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太谷县胡村镇玛钢铸造工业聚集区,周围企业比较多,声 环境质量一般. 炉渣、熔化废渣、废型砂、等一般固废由太谷县永鑫一般固体废物清运有限 公司储运,除尘灰、废脱硫渣外售处理,浇冒口、废铁屑、不合格产品作为回炉 料重熔,废树脂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定点存放,由村委统 一清运. 危险废物分类封存于危险暂存库,最终交由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 心进行处理处置.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铸造行业,冲天炉、中频炉、混砂、造型、浇铸、砂处理等设备满 足行业准入的先进的、低能耗设备,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 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负面清单尚未制定完成, 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