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5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运行)与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的公众参与工作,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 号)等的规定,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 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
(四)本实施意见第二
(六)条规定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建 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
(一)公众意见调查的主要形式及有关要求.
1、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可分为书面问卷调查和网上问卷调查. 书面问卷调查是征求公众意 见的最主要形式之一,网上问卷调查用于征求大范围公众意见,可作为书面问卷 调查的辅助和补充.问卷调查由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或个人)或环境影响评价 单位组织开展. 问卷调查的范围和问卷调查表发放数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项目的具 体情况确定,如项目性质、环境影响程度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等.参与问卷 调查的公众应包括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参与调查的单位中位于项目环境(含 风险事故) 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数量不得少于 70%, 参与调查的个人中位于项目环 境(含风险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个人数量不得少于 70%(项目环境影响范围根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2、座谈会 座谈会是沟通信息、交换意见的双向交流过程.参加人为可能受建设项目影 响的单位和个人、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或个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关专 家及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等,其中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影响范围 内的单位和个人的代表数量不得少于参加人数的 60%. 座谈会可由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 (或个人) 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组织和主持. 上述单位在座谈会开始时介绍项目及环评情况, 并在会议期间回答代表提出的问 题.主持人应在会议开始时宣布会议议题,介绍参会代表.座谈会主办单位应在 会后
5 天内完成会议纪要,知会相关单位和个人.
3、论证会 论证会是针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或辩论, 并力争达成某种程度一致意见 的过程.论证会应明确议题. 论证会的参加人主要为相关的专家、 关注项目的专业人士和受建设项目影响 的单位和个人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代表等,参加人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