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5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6 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新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证券法》 、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 《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18 年1-6 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4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虽然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但会前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 并就相关事项与有关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反复沟通, 站在客观独立的立 场上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上半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 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 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18 年上半年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类型

2018 年2月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 同意

2018 年3月19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增资 同意

2018 年4月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同意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 度担保 同意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 供授信额度担保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关于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周崇明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同意

2018 年5月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

2018 年6月1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