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5 |
2009 年6月发布的指南的更新和取代,其中包含的清 单, 有助于单位满足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变革机制的结果的报告要求,同时为各个 单位首席财务官进行报告和利用服务组织的工作提供了指南. 本指南的大部分是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实务指南材料,要使单位的财务报 表遵循法律和政策要求并及时编制完成, 那些支撑性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需要 有效发挥作用. 本指南还强调,有效的财务报表编制过程,取决于恰当的编制程序安排,拥 有熟练和积极进取的财务报告工作人员, 以及富有成效的关键利益相关方之间的 关系. 我们相信,这份更新的指南将继续成为帮助所有涉及公共部门财务报表编制 工作的人员的有用参考. 与其他类似工作一样,财务报表编制工作不存在一个 正确的 方式.会计 和审计准则只提供了一个一般框架,没有两个单位是完全相同的,各单位财务报 表编制工作的成熟情况和复杂程度都有很大不同,因此,本指南中的材料可以进 一步细化、修改,以适合每个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单位也需要持续关注法律和 政策的变化. 澳大利亚审计署向所有为本指南更新提供过大力支持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2 介绍 公共部门治理和责任体系的一个关键就是按照易理解和公认的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 外部问责的基础要素是公共部门单位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并在年度报告 中公开. 一般目的财务报表的目标是真是公允地表达单位的财务结果、 财务状况、 权益和现金流量.由此可见,这些财务报表是了解公共部门无论是在单个单位, 还是在政府整体层面上履行其财务管理职责情况的重要渠道. 澳大利亚, 尤其是澳大利亚公共部门, 多年来始终处于财务管理改革的前沿. 主要有: ? 1994―95年度所有部委和单位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财务报表 ? 1990年代中期开始编制政府整体的权责发生制财务报表,1996―97年度 首次对其进行审计 ?
1997 年开始实施权责发生制成果产出框架(outcomes and outputs framework ) ,将预算过程与年度报告框架,包括首个权责发生制预算和从1999 ―2000年度开始的重要单位(material entities)完全权责发生制月度财务报表, 直接联系起来 ? 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1049号――《政府整体和一般政府部门财务报 告》,编制澳大利亚政府2008―09年度预算文件 ?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和政府财政统计(GFS)的协调,由此,经审 计的一般政府部门财务报表中包含了偏离预算的相关解释 适用范围和术语 本指南针对的是公共部门单位至少每年编制和提交的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不 针对特殊目的财务报表,但其中许多事项可能与特殊目的财务报表有关和被采 用. 由于本指南的目的,为便于阐述, 主管单位 (Chief Executive)一般 指职责和责任单独设定的单位(例如适用于 FMA 法案的绝大部分单位), 委员 会 (Board)是指财务报表职责和责任未单独设定的那些单位. 为便于查阅和阐述,一些术语的含义明确如下: ? 财务报告工作队伍(Finance team): 单位里直接负责财务报告工作的 人员 ? 业务部门(Business areas ):为财务报表提供信息的部门、司局、 处 室和团队等各个工作部门 ? 公共部门单位(Public sector entities ):所有适用FMA法案和CAC 法案的组织 ? 外部审计(师)(External audit(or)): 按照1997年审计长法案的规 定, 澳大利亚审计署是澳大利亚政府单位的外部审计师, 本指南沿用了这一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