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9-19 |
第一章 概述 1.
1 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我国合成树脂和塑料加工工业迅速发展,塑料制品已深入社会每 个角落,从工农业生产到日常的衣食住行,塑料制品无处不在,极大地方便了人们 的生活,也带来了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 白色污染 问题.在塑料制品中,有近 一半的制品使用两年左右后会成为废塑料.废塑料在自然环境条件下不易降解,对 环境的影响日益严重.我国在成为世界第二大塑料制品生产国的同时,每年约千万 吨废旧塑料的存放、运输、加工应用以及后续处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废旧塑料能否 合理处置与回收再用,已成为中国塑料产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据有关报 道,2014 年,国内塑料制品产量突破
1300 万吨,其废旧塑料制品也相应达到
1000 万吨以上,而回收利用率仅为 25%左右.造成回收利用率地下的原因主要是装备落 后、技术含量低、消耗大量的水资源且造成废水的二次污染,尤其是众多不经污水 处理直接排放清洗废水的中小企业.塑料制品再生相伴而生的二次污染问题十分突 出,不仅造成大量水资源的浪费,及极大增加了塑料回收的成本,成为制约废旧塑 料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 在此背景下,为抓住市场机遇,池州市康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综合 利用废旧纸浆塑料生产 8000t 塑料颗粒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项目选 址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建设单位租用涓桥镇联合村活性炭厂部分厂房 及场地,用地面积 6030m2 ,改造厂区原有车间,同时新建车间
1 座.该项目已经池 州市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2018-341702-29-03-0061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有关规定,池州市康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 有限公司承担年综合利用废旧纸浆塑料生产 8000t 塑料颗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2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正)中 三
十、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中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的 废塑料 (除分拣清洗工艺的)等加工、再生利用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征求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收集与本项目相关技 术资料、类比调研及现状监测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技术规范, 编制了 《池州市康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废旧纸浆塑料生产 8000t 塑料颗粒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呈报主管部门审查.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019 年1月21 日,受池州市康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年综合利用 废旧纸浆塑料生产 8000t 塑料颗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19 年1月25 日, 该项目环评首次公示和公参意见表在池州市环境保护局网 站上发布.
2019 年1月―2019 年2月,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 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 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2019 年2月13 日, 该项目公参意见表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网站上发布.
2019 年2月下旬,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 司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送审.
2019 年4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技术评审,修改完善后上报.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否达标排放;
项目各类污染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
3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产 品规模合理,市场前景良好,原辅材料来源稳定可靠,公用工程条件具备,运输条 件较好.项目实施后在采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 标排放;
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噪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 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 三同时 制度.从环境保护影响出发, 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池州市贵池区环境保护局以及 建设单位池州市康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 谢!
4
第二章 总则2.1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2.1.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特点以及环境质量 现状,结合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依据客观、科学为原则,论证本工程各阶段实 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并通过评价达到如下目的: (1)通过对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分析, 掌握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同类建设项目的类比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识别与确定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并核算污染物源强,提出防治措施,并对该项目可 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3)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提出切实可 行的防止或减缓影响的措施. (4)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项目选址合理性、相关规划符合性进行分析, 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管理部门审批决策和 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为项目决策、建设及环保管理提供依据. 2.1.2 指导思想 本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在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HJ2.1-2016,HJ2.2-2018,HJ2.3-2018,HJ2.4-2009,HJ19-
2011、 HJ610-2016)和国家、安徽省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法令、标准和规范,充分 利用现有基础资料和借鉴有关项目评价成果,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项目,并根 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结论力求做到科学、 客观、公正、明确与可信.
5 2.2 评价依据 2.2.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 号), 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04年12月29日发布,
2016 年11月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8 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 号), 2018年10月26日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 2012年7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4 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 2005年12月3日;
(1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2011 年10月17 日;
6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9月10日;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4月2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6 号),
2016 年5月28日;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 号,自2013 年12月7日起施行;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2018 年7月3日. (18) 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的通知 (环办大气[2019]16 号),2019 年2月28日;
(19)《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令682 号),2017年10月1日;
(20)《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的公告(暂行)》(公告2019 第2 号),2019 年1月21号. 2.2.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 号),2017年9月1日;
(2)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 号),2018 年4月28日;
(3)《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环 境保护部公告2015 年第17号,2015年3月16日;
(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2012年7月3日;
(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2019 年1 月1 日7施行;
(6)《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
2005 年10月25日;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
2012 年10月30日;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年8月7日;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施行. (1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3]103 号);
(11)《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 30号),2014年3月25日;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保部, 环保部环发[2015]163 号,2015年12月10日);
(13) 《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办[2014]49 号) ,
2014 年5月26日;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环发[2014]197 号,2014年12月31日;
(15) 《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环评[2016]95 号),2016 年7月15日;
(1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号),2016年10月27日;
(17)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 号, 2017年7月13日发布;
(18)《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加点拆解等 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土壤函[2017]1240 号),环境保
8 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2017年8月2日;
(19)《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保部2012 年第55 号公告;
(20)《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81号;
(21)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7 年第43 号《关于发布的公告》,2017年10月1日;
(22)环保部文件 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环水体 [2016]186号),2016 年12 月. 2.2.3 安徽省地方法规、政策文件 (1)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 的若干意见》,2002年4月10日;
(2)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六号《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8年1 月1日实施;
(3)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2018年6月27日;
(4)《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法函 [2005]114号,2005 年3月17日;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3〕89 号,2013 年12月30日;
(6)《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2015 年1月31日;
(7)《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 府,皖政[2015]131 号,2015年12月29日);
(8) 关于印发 《安徽省 十三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的通知 (皖环函 (2017)
877 号),2017年8月28日;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9 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
(10)《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 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皖环函(2017)1049 号),2017年9月8日;
(1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 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
(12)《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 通知》,池政[2014]4 号,2014 年2 月19 日;
(1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 年12 月31 日. 2.2.4 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 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
(11)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 (HJ2015-2012) ;
(12)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35-2013) . 2.2.5 项目依据 (1) 《年综合利用废旧纸浆塑料生产 8000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