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5 |
4664 家造纸企业 进行统计调查.在调查统计的
41 个工业行业中,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排名第一,氨氮排放量排名第四.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比 例依次为 14.7%、17.4%、7.8%. 除此之外,部分造纸企业涉及碱回收锅炉、石灰窑等废气排放源,应对相应的排放源废 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测. 2.2 自行监测是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测结果是评价排污单位治污效果、排污状况、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的重要依据,是支 撑排污单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在污染源达标状况判定、排放量核算等方面都 需要有监测数据的支撑.自行监测是监测的主体形式,拥有基础性地位,监督性监测、执法 监测等在技术监督和技术执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是精细化、规 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 我国正在研究制定 一证式 的排污许可制度,其中自行监测要求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 的载明事项. 造纸行业作为第一批先行先试的排污许可制度覆盖行业, 需要有专门的技术文 件对造纸行业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支撑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2.3 相关标准规范对造纸行业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规定不全面 我国涉及造纸行业监测要求的标准规范有很多,包括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竣工验 收技术规范、环评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监测项目、监测技术提出要求,存在 覆盖面不全、不适用日常监测等问题. (1)监测频次是监测方案的核心内容,现有标准规范对监测频次规定不全.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8)中仅规定了二f英1年开展1次监
3 测,未涉及其他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 (HJ/T 408-2007) 仅对验收监测期间 的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且频次过高,不适用于日常监测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1 )仅规定要对建设项目提出监测计划要 求,缺少具体内容.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 (环发z2013{81号)对国控企 业的监测频次提出部分要求,但是作为规范性管理文件,规定的相对笼统,无法满足量大面 广的造纸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2)造纸工业废气污染物等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不够明确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企业的指导. 造纸工业企业涉及碱回收炉、石灰窑等废气排放源,这些排放源暂时没有行业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纸制品加工企业未包含在《制浆造纸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8) 范围中, 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 此外,根据调研情况,造纸企业涉及恶臭,会引起周边群众举报. 这些排放源应监测哪些指标,监测频次如果确定,现有标准规范中规定不够明确,排污 单位在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时存在疑惑,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 2.4 从自行监测开展现状来看,造纸行业自行监测有待加强 2.4.1 造纸企业自行监测指标严重不足 根据《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8) ,造纸企业废水监测项目包 括10 项: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总氮、总磷、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二f英(其中 AOX、二f英适用于含氯漂白工艺的 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