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5 |
1000 公斤)前,佛山公司安装 指导员林伟把两块木板铺在前方不平的地面上,然后让叉车司 机冯光辉用叉车将配件热交换器运到指定位置.叉运前,冯光 辉告诉佛山公司安装指导员林伟和梁永乐,要求先使用带子固 定好配件热交换器,这样才安全.但是佛山公司安装指导员林 伟说不用带子固定,将叉车开慢点,我和梁永乐用双手扶住就 可以了.于是,冯光辉听从他们的安排.在叉运时,林伟和梁 永乐都用双手(在配件热交换器的左侧)扶着配件热交换器. 当叉车经过被木板盖着的不平地面时,由于木板底下高低不平, 且木板本身因承受不住叉车整体重量而发生下沉变形,叉车发 生颠簸,左右摇晃,导致车上的配件热交换器向左侧翻,而配 件热交换器的架子则将林伟的后背压伤.当时,倒在地上的林 伟一直用手捂住胸口,并在吐血.大约吐了两三口血以后,林 伟就晕倒了,没再做任何反应.梁永乐见状马上向旁人求救, 而叉车司机冯光辉则立即跑去告知此刻正在旁边车间的厂长罗 超.厂长罗超闻讯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同时拨打了
120 急 救电话(此时是下午
3 时40 分左右) .大概过了
10 分钟,牛江 ――
5 ―― 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到达现场,并马上将伤者林伟送 往医院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林伟经抢救无效于当天
16 时40 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日盛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与佛山公司和林伟 家属沟通,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与佛山公司和林伟家属达 成了理赔共识,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对林伟家属进行了合法合 理的经济赔偿,取得了林伟家属的谅解.林伟家属表示不再追 究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任何法律责任.日盛公司和相关责 任人在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期间,积极配合,有效地推动 了事故调查工作进度.目前,事故善后处置和理赔工作已经完 成,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另外,据调查,恩平市日盛染整有限公司 1・24 物体打击安 全事故中涉及的企业、所在地镇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 救援工作无不当之处.
三、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调查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 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1. 叉车运输过程中经过被木板盖着的不平地面时发生颠 簸,左右摇晃,导致车上未被固定的配件热交换器侧翻,引发 事故. ――
6 ―― 2.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在未做好安全 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作业,最终导致配件热交换器侧翻,引发 事故.
(二)间接原因.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排无叉车操作 证的冯光辉去开叉车.二是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 施不足.在叉车司机冯光辉操作叉车的过程中,日盛公司没有 安排员工对其进行现场安全作业指导,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也落 实不到位.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日盛染整公司安全教育 培训力度不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到位,且缺乏针对性 的岗位技能培训.
四、事故性质与责任处理 综上所述, 恩平市日盛染整有限公司 1・24 物体打击安全事 故是一起因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 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493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 事故单位和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作出如下责任划分和处理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