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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附件
4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 (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标准编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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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月目录1项目背景.
71 1.1 任务来源.71 1.2 工作过程.71
2 行业调研及特征分析.71 2.1 行业排放水平及特征.71 2.2 实际企业调研情况.73 2.3 自行监测开展情况.73
3 国内外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情况.82
4 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83 4.1 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83 4.2 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87 4.3 噪声来源分析.90 4.4 固体废物来源分析.90
5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90 5.1 排污单位对开展自行监测的法定义务缺乏认识.90 5.2 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91 5.3 自行监测指南是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的需要.91 5.4 现有标准规范体系不足以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91
6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92 6.1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92 6.2 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92
7 标准研究报告.93 7.1 适用范围.93 7.2 监测方案制定.95 7.3 信息记录和报告.102 7.4 其他.103
8 标准经济可行性分析.103 ―
7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 (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行为, 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环境保 护部的组织下,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以下简称《总则》 ) .为了进一 步明确和细化对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的指导, 支撑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许 可制度的落实,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 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 法》 (试行)和《总则》等法律规章并参照相关标准规范,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 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指南》 ) . 1.2 工作过程
2017 年2月,成立《指南》编制组.
2017 年2月―3 月, 编制组查询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求, 调研了管理部门对农 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和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
2017 年3月―4 月, 对国内外农副食品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了集中调研;
对 北京、山东、广西、云南等地的代表性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标准编制 组编制了《指南》 (初稿) .
2017 年5月―6 月, 开展典型企业实际调研及第三方市场委托测试服务调研, 邀请部分 研究院、高校、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相关专家进行集中研讨.在此基础上, 完善文本,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7 年7月―9 月,召开专家研讨会,讨论征求意见稿初稿;
对马铃薯淀粉废水还田、 屠宰肉制品加工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特殊工艺开展补充调研;
与制糖、淀粉、屠宰排污许可技 术规范对接,完善文本,形成《指南》 (征求意见稿) .
2017 年10 月13 日,召开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