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5 |
(九)负责全市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 护,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水利设施、水域 及其岸线的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江河及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和 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 化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和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审批事项分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等地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川府函〔2016〕25 号)和国务院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行政审批局与市水利局 的职责分工: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
负责将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向市水利局通报;
负责范围内需上级相 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上报.市水利局负责本 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 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行 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
负责实施本行业内所有审批事项(含市 ―
5 ― 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负责将涉及本部 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 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协助市行政审 批局完成行业范围内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报批事项. 2.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 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 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 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 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 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 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承担防御 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 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 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
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 按权限作出决定;
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负责组 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 责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 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会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 ―
6 ― 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 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 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评估工作. 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 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第四条 市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