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5 |
(一)办公室(财务股)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 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
负 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负 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技术职称改革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劳 动工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劳动保护、社会保障;
负责办 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
承办文 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核、政策调研、保密保卫、治 安消防、机关安全、宣传和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 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承办局机关及 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务工作、群团工作、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
承办行业内工会、职工政研会、学会日常工作;
负责 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
组织编写市水利志和行业大事记;
负 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 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
拟订行业的财务调节措施 ―
7 ― 并组织实施, 对行业资金进行调度和衔接;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
负责局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会同市发改局组织水价格的测算工作.
(二)规划建设和农村供水股.负责指导国有水利工程运行 管理工作;
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指导水库大坝沉降、位移、 渗漏等观测工作,指导水库洪水预测预报及降水观测,组织实施 灌区实验及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
指导水库编制运行规程和调度 运行计划,承办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用 水统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 工程;
编制重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 程维修养护、病险整治和水毁修复.拟订全市地方电力(不包含 火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已建成水电工程的行业监督管 理.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 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 案的审查、上报、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监督运行管理工作;
协 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标识建设工作, 依法查处有关涉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案件.
(三)监督管理股.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和全市水利工 程(含堤防、地电、水保)质量监督及招投标监督;
对违反水行 政法律法规和发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 理意见.贯彻执行有关涉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规范性文 件,并监督实施;
指导和管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承办水行政 ―
8 ― 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
负责水法规政策调研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办公室) . 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 工作,指导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 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测,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拟订水量 分配、 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 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 会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 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 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 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江河堤防、水闸的除险加固.指 导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江河及重要 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 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方案的实施和组织协调、 调度督导与检查考核.负责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市水利局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