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5 |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投资者通 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
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以上金额 含申购费)
10、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率按申购确认金额进行分档.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集中申购发售 规模上限,因采用 末日比例确认 的申购确认方式,将导致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日的申购确 认金额低于申购申请金额, 可能会出现申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 情况. 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元) 集中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1.5%
100 万(含)-500 万1.2%
500 万(含)-1000 万0.3%
1000 万(含)以上 每笔
1000 元
11、 集中申购期内,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接受了申购申请.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 请, 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 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 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期 间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管理人将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对基金份额进行拆分, 注册登记机构 按照 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并登记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 对于投资者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 领取现金红利, 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 金份额,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相应份额的登记确认. 基金份额拆分是指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使 得基金份额净值相应降低,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 变化.集中申购最后一日,本基金将进行份额拆分,使得集中申购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1.0000 元.本基金将根据拆分比例计算原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应获得 的基金份额,按照 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 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 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拆分、 集中申购款项的审验和份额确认情况 进行公告.
12、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在
12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上的《易方达科讯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