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5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207 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5,0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8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701.2 万元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8.80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2017]2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18 年4月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5月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 同意该项目变更实施主 体、 实施地和总投资额. 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 装备有限公司,实施地为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额 8,223 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 司指定法定披露媒体上的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4)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18 年7月20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拓智 控装备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 《三 方监管协议》") .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8 年7月19 日,公司在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用途 中国银行 绍兴城东支行
355872190537 36,189,439.04 燃煤锅炉微细粉尘 减排装备及配套装 置产业化项目
四、《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中国银行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为 379274419390.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 须及时通知丙方,各种具体存款方式下的明细可按月向丙方报送.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