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5 |
142 4.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五距" (即墙距、垛距、柱距、梁距、灯距)及主要通道宽度、货物固定位置等.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的仓库应当设置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 法的标识. 5.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提示 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6.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 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7.在旅馆、饭店、商场(店) 、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 、 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规定 禁止吸烟,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二)设置标准 设置位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等危险场所入口 处. 标识规格:标识设置面积不应小于 0.05 平方米,不应大于 0.1 平方 米.采用黄色或银色警示牌. (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安全警示标识示例: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143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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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警示标识设置方法
(一)方式 1.附着式:消防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 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脾悬挂在相座位置上.适用于宾 馆、饭店、候车(船、机)室大厅及出入口等处. 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二)间隙 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消防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 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 0.2 倍的间隙. 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 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3.当疏散标志与灭火设备标志并列设置并且二者方向相同时,应将 灭火设备标志放在上面,疏散标志放在下面.两个标志之间的间隙不应 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 0.2 倍. 4.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 但最多不能超过
4 个. 5.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 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三)固定方法 1.附着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 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 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 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2.悬挂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 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柱式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地固定在标志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145 杆上. 4.窗外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考虑风压力的作用,夺力可按 5.如果标志牌的强度不够,可以采用加厚、背面加筋或卷边加固等 方式提高强度. 6.以其它方式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都应牢固,以保证其发挥应有 的作用.
五、标识检查与维修 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 1.破坏或丢失;
2.标志的色度坐标及亮度因数超出其适用范围;
六、单位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参照上述标准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