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5 |
26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56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86 侵蚀性葡萄胎
27 终末期肺病
57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87 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28 严重多发性硬化
58 克雅氏病
88 肺泡蛋白质沉积症全肺灌洗
29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
59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治疗 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0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89 严重面部烧伤
30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61 脊髓小脑变性症
90 失去一肢及一眼
31 重症肌无力
62 神经白塞病 (此页正文完)
8 *所标注的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 )规定的
25 种疾病, 其他为 规范 之外的疾病. 康悦 B 款豁免条款 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2)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或者 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轻症疾病或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因下列第(1) 至第(6)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9 ;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 ,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 驶证
12 的机动车
13 ;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7)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 经输血导致的感 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或者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定义的不在此限) ;
(9) 遗传性疾病
14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15 . 被保险人因下列责免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保险事故 责任免除事项 合同 效力 我们的做法 轻症疾病 (2)-(9) 终止 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6 重大疾病 身故 (1)-(6) 终止 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此页正文完)
9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 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0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
(2) 驾驶与合法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的;
(5)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
12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 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