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5 |
(五)村民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
(六)与会人员讨论发言;
(七)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逐项投票表决有关事项,表决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八) 表决结果应于当日或次日进行公布. (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指定专人、采用专门会议记录册规范做好会议 记录.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应当于会议表决生效后报街道办事处备 案. 第十七条 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推选产生该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村民, 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该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书面提出,并 列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召开该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无记名投 票表决.该村民小组参加投票的参选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罢免 有效;
获得参加投票的参选村民或者户的代表过半数同意罢免票,罢免始得通过. 村民代表可以向村民代表会议书面提出辞职,由村民委员会受理并召集村民代表 会议进行商议,并视商议结果决定是否同意辞职,及时公告. 村民代表的缺额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第四章 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八条 村内一般事项,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于本章程 第十三条规定第
(一)项、第
(三)至第
(六)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行使职权 事项,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共同意见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讨论决定.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当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村 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要尊重村民意愿,按照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办理.村党组织、村 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
5 -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根据要求,本村在村民委员会设立规 范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设置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以下事项:
(一)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 施情况;
(二)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救灾救济救助款物、优抚安置款物及国家各种补贴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组织社会捐赠和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收支情况、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医药费用报销 情况;
(六)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