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1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第五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 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五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z2016{152 号)的要求,为切实做 好我市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主要表彰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 回 国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主要是指:

(一)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 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通过个人专利、 独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推动当地高新技 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或省内领 先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作为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发挥重要骨 干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 -

2 - 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 的留学回国人员. 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已经获评山东省 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奖的 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参加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的人员一般应具备 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

1 年以上(含1年),年龄一般不超 过50 岁;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特 别优秀的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长期固定在我省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推荐人选名额 每个区、市各推荐重点创业企业人选 2-3 人,初创明星企业(企 业注册不超过

3 年)人选 3-4 人.

四、推荐工作程序 确定的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为其填写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奖表彰人选推荐表》(附件 1),并提供相应补充材料(附件 2),由区、市-3-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于2016 年5月20 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市人 社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崂山区同安路

891 号304) .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调 查摸底工作,畅通与留学人员企业联系的渠道, 深入了解留学回国人员 创新创业情况,切实将业绩优秀人选推荐出来.推荐工作结束后,将 对推荐结果进行通报.

(二) 严格标准. 要认真把握人选资格条件,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三)善于总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吸引留学人员回 国服务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 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联系人:吴克勤 联系

电话:88911726 附件: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 2.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人选补充材料说明 3.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5月12 日-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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