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5 |
(一)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住院医疗费用的,或具备下列情形/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 1) 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所患的既往病症(见释义 15.20)及其并发症;
2) 本保险合同中约定被要求健康告知的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既往疾病;
3) 未经保障区域内临床医疗管理部门认可的试验性或研究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方法、治疗方法、手段、 设备、药品等)费用;
4)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残、自杀)引起的或者在这一过程中 发生的伤害、病症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自伤或自杀时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5) 在政府当局指导下实施的与传染病相关的住院治疗、药品、设备和服务费用;
6) 根据工伤补偿、职业病或者其他与职业疾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从中获得补偿的费用,已从政府、慈善机构、 其他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等第三方获得补偿的治疗费用;
7) 非被保险人本人的就医费用,或被保险人冒用他人身份的就医费用,无原始发票的费用,电话咨询费,没有 按时就诊的预约挂号费用,非医生处方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在执业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
8) 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
9) 因个人舒适或方便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电话、食品保温箱、雇佣护工、房屋打扫、访客膳食、 住宿、家庭设备、旅行费用,本保险合同没有列明的急救费用及其他非医学必需的服务和设备.本保险合同 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在此限;
10) 各种健康检查,功能医学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全套个人化营养评估、抗氧化维生素 分析、氧化压力分析、营 养与毒性元素分析、肠道免疫功能分析)费用,免疫费用,出于行政或管理事务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投保 保险、招聘、入学或运动相关的体格检查)发生的检查费用,旅行和宾馆住宿费用,预防保健(包括但不限 于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药物蒸气治疗、药浴、体疗健身、疾病普查)费用,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 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在此限;
11) 非处方药品和设备,戒烟戒酒药物、食欲抑制剂、头发再生药物、抗老化药物、美 容用品、维生素、矿物质 等营养保健药品和食品、营养滋补类中草药;
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在此限;
12) 未经被保险人医生同意的放射治疗、 化学治疗、 物理治疗、 脊椎疗法、 职业疗法 和语音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13) 视觉检查、治疗、矫正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激光角膜切开术、准分子激光 原位角膜磨镶术,屈光不正 (近视、远视、散光)矫形术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在此限;
14) 静养疗法、监护及家居照料费,在护理之家、养老院接受的护理,为休息、观察 而实施的环境疗法,在任何 长期护理机构、矿泉疗养地、水疗院门诊、康复机构、疗养院、养 老院等非本保险合同规定的医疗机构接受 的服务或治疗;
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 在此限;
15) 选择性手术和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仅为改善或提高目前身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调理)而发生的、非 医学必需的费用,如分子矫正法治疗(释义 1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