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15 |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生态环境部2018-10-09 发布 2019-03-01 实施 发布HJ 453―2018 i 目次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总则.5
5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和分析.8
6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
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0
8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
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
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
11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
17 12 评价结论.1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基本图件要求
1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噪声、振动源强现场实测类比方法.1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声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2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振动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30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振动距离衰减参数 a、b、c 的复合回归方法
35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报告书表格要求.37 HJ 453―2018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的修订,主要修订内 容如下: ――扩大了导则适用范围;
――完善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振动源强确定方法;
――调整了噪声、振动和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的评价范围;
――规范了噪声、振动评价量;
――增加了列车通过时段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影响控制和分析;
――改进了噪声、振动和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参数的确定方法;
――规范了文物振动影响评价对象;
――删除了列车运行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规范了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要求;
――删除了公众参与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废止.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10 月0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03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J 453―2018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跨座式单轨交通、现代有轨电车交通、中低速磁 浮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悬挂式单轨交通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