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6 |
2011 年4月18 日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 一火科技自其前身一火有限成立以来, 已通过
2011 至2016 年度历次工商年检, 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议程序以及税务管理等 外部监管机构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一火科技的依法存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一火科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即不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本所律师经审查后确认,一火科技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 具备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的主体资 格.
三、 一火科技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一火科技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和《挂牌条件指引》 规定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应具备的实质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火科技系由一火有限于
2016 年11 月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自一火有限于
2011 年4月设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两年. 本所律师认为,一火科技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和《挂牌条 件指引》第一条的规定.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3-9
1、根据一火科技《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一火科技的经营范围为 合 金材料开发;
合金材料制品开发;
金属制品(除金属表面热处理、电镀等污染项 目) 生产、 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一火科技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一火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粉末冶金零 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硬质合金粉末冶金产品、不锈钢粉 末冶金产品、 铁基粉末冶金产品. 按照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 可归类为 C33 金属制品业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归类为 C33 金属制品业 之 C3391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
按照全国股转公 司制定的 《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 和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 依次归类为 C33 金属制品 之 C3391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 按照全国股转 公司制定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可归类为
11101411 先进结构材 料 .其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中审华会计师为一火科技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 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一火科技报告期内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1-9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其营业收入的 100%、100%、97.03%,主营业务明 确且突出.
2、根据一火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相关政府机关出 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一火科技的业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符合税务、质量、安全等要求. 根据 《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一火科技报告期内有持续的运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