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6 |
47 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 处: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 人通〔1998]
101 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 见》(苏办发〔2008]
2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17 年全 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2017 年11 月底仍在职在岗 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2017 年技师 考评工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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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申报条件 ( 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2013 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 书. ( 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 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 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关于破格申报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 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
(一)、第
(三)条并具有机 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 证书;
7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 赛中获得前
3 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
1 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 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
(一)、第
(三)、第
(四) 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
2 年: 1.连续
2 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 赛中取得前
10 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
6 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 学历.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 作.
四、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 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 (见附件 2)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明细见附件 3)0 (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初审,并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其 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至单位主 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币、县级工考部门.省直 及部属驻苏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报送省工考办. ( 符合技师申报条件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各市工考办负责当地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省直单位的选拔考试 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 ( 各地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 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 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 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 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技术含量高的特殊行 业,或确因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特殊工种,由各市工考 部门审核后,直接推荐参加技师培训.各省辖市推荐参加技师培 训人选不得突破上一年度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