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2013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 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黑化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 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 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黑化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黑化股份
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16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黑化股份
2013 年度净利润为 966.45 万元,但营业利润亏损 2,308.35 万元,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累计亏损 46,022.8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38,763.04 万元.此情况表明可能导致对黑化股份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北京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7 1.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 政函(1998)57 号文批准,由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化集团 )作为独家发 起人,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41 号 和证监发字(1998)242 号批准,公司于
1998 年9月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3,0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23,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9.70%;
社会 公众股 10,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0.30%.根据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由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6 股股份, 共计转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