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6 |
(二)未认证账号 1.需要继续运营的,应对微博进行认证,请在《登记表》 4.加认证账号 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认证申请 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报团的上级组织汇总.有修改 昵称或找回登录信息需求的,请在当前栏目中 备注 中注明 修改账号 或 找回账号 ,并在《登记表》 2.修改账号 或 3.找回账号 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 2.希望注销账号的,在《登记表》 5.注销账号 栏目内 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注销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 扫描件报团的上级组织初核.团的上级组织同意注销的,继续 报团省委. 本次清理后, 未认证为团组织, 但仍然使用含有 共青团 团委 团总支 团支部 青联 学联 少先队 红领巾 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微博昵称的,将通过微博后 台强制修改昵称.新增团属微博,非经认证亦不得使用含上述 字样昵称. 已经离开共青团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 如昵称和认证信息 中含有上述关键词, 需要进行修改的, 参照上述流程进行登记. 请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 各直属高校、企业团委,各驻外团工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 位汇总上述材料,于4月22日(周一)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及 公函扫描件以电子邮箱形式交团省委汇总,并将加盖公章的《登 记表》原件寄送备案.
四、报送方式 各团市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要认真填写相关表 格并指导好下级团组织对照调查表格如实填写,数据以市(省直 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为单位统一集中上报至团省委宣传部 (
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直属高校团委汇总本校和所辖 独立院校团委相关数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
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直属企业团委、团省委驻外 工委统一报送至团省委组织部(
邮箱:[email protected]).机 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共青团微博账号信息登记表 2.微博认证申请函 3.微博注销申请函 联系人:曹胜男
电话:0551-63609777
邮箱:[email protected](宣传部) [email protected](组织部) [email protected](学校部)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共青团微博账号信息登记表》 百度网盘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Sp585CPkiyxI-dAH3oSBfg 二维码: 提取码:dkug 附件2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认证申请信息表 编号: 认证日期: 认证提交人: 机构(单位)全称 官网 (注:无则免填) 单位所在地 单位规模 (注:人数) 单位性质 简介微博链接 当前粉丝数 认证信息 认证期限 微博管理员姓名 部门与职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新浪联系人 (注: 指新浪是否有员工与 您联系,选填) 所在部门 (注:指新浪联系人所在的部 门,选填) 认证申请公函 单位名称: 微博用途:(如品牌宣传、公益服务等) 本机构微博是由XXX(注:机构或机构负责人)注册,并由XXX(注:微博账号管 理员)负责今后的内容维护.本单位承诺:微博维护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 新浪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责任自行承担. 盖章/签字: 年月日注: (1)边框外面的 编号 、 认证 日期、 认证提交认 由新浪填写;
(2) 新浪联系人 及其 所在部门 尽显新浪官方合作用户填写,其余选项为必填;
(3) 当前粉丝数 过少的用户建议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微博宣传推广再提交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