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6 |
一、受训者完成院校的空中交通管制专业学习方可参加岗位培训.
二、岗位培训大纲按照 CCAR-70TM 附件
一、附件二和附件三执行.
三、岗位培训由基层培训主管负责;
基层培训主管按照 CCAR-70TM 附件五制定 岗位培训计划;
岗位培训完成后填写 CCAR-70TM 附件七规定的岗位培训评估报告表.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70TM)第 五条至第七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上岗前培训(2/14) 【检查标准】
一、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小时.
二、上岗前培训的内容:
(一)本地区空中交通管制现状、管制协议、特殊规定、气象特征、所用设备情 况;
(二)本地区有关机场的地理位置,通信导航设备的种类及位置;
(三)航空器性能;
(四)国内、国际航图判读;
(五)全国情报区、管制区划分;
(六)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异同点;
(七)进程单填写方法;
(八)航空电报编发规定;
(九)外国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定;
(十)专机保障有关规定.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70TM)第747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八条、第九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资格培训(3/14) 【检查标准】
一、资格培训的预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1000 小时.
二、雷达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前,受训者经过民航总局批准的雷达管制基础课程培 训,考核合格.
三、资格培训按照 CCAR-70TM 附件四的程序进行.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70TM)第 十条至第十二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设备培训(4/14) 【检查标准】
一、设备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简单工作原理和构成,功能及正确的操作方法, 使用注意事项及禁止事项.
二、设备培训时间可以根据设备操作的复杂程度确定.
三、设备培训人数按照每个使用该设备的空中交通管制岗位不少于
2 名,并且在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投入使用前完成;
培训完成后,受训者编写设备操作手册.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70TM)第 十三条至第十六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熟练培训(5/14) 【检查标准】
一、连续脱离该岗位
90 天以下,经基层培训主管决定可免于岗位熟练培训,但 必须熟悉在此期间发布、修改的有关资料、程序和规则;
748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检查项目
二、连续脱离岗位超过
90 天以上未满
180 天,在岗位培训教员的监督下进行不 少于
40 小时的在岗熟练培训;
三、连续脱离岗位
180 天以上未满
1 年, 在岗位培训教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少于
60 小时的熟练培训;
四、连续脱离岗位
1 年以上,在岗位教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少于
100 小时的熟练培 训. 【检查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70TM)第 十七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复习培训(6/14) 【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