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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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室 气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家、 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 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现

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 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食品、烟草及酒、饮 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以 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 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 础, 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 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 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 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 ,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 算,编制完成了《中国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 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轻工 业联合会、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 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 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所用术语、 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 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甲烷,本指南考虑的排放源 类别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 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食品、烟 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 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国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 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试行) 》 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推 荐值,这些推荐值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 、 《中 国统计年鉴 2013》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等权威资料.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 实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 馈,以便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录

一、 适用范围.1

二、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1

三、 术语和定义.1

四、 核算边界.4

五、 核算方法.7

(一)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9

(二)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11

(三) 废水厌氧处理排放.13

(四)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16

六、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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