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16 |
2003 年11 月18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尽快实施做大做 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会议纪要》 ( 【2003】43 次) ,同煤集团由国有独资 公司变更为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对同煤集团的省级国有资产,暂由省煤炭工 业局持股.2003 年12 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山西省朔 州市矿业公司、大同市煤炭工业局、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共同对 同煤集团进行增资.同煤集团注册资本由 353,308.00 万元增至 551,117.56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山西亚强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晋亚强验【2006】067 号《验资报告》 .
2003 年,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行政调整,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 各地级市政府分别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 要, 山西省及各地级市政府将原各煤炭工业局在同煤集团的出资行政划拨到同级政 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大同市人民政府、朔州市人民政 府、忻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同煤集团的股东.
2005 年12 月,中国信达与山西省国资委等同煤集团股东签订了《延期债权转 股权协议》及《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出资人协议》 ,确 定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1月,山西省国资委、 中国信达、山西煤销集团、同煤朔州矿业、大同市国资委、朔州市国资委、忻州市 国资委签订 《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出资人之补充修改协 议》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中国信达将其享有的对原同煤集团债权所对应的资产转 为其对同煤集团的出资,即513,116.4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