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6 |
2019 年8月9日前, 向河南永 利壁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杜甫路 52号中 普商务酒店
1 楼;
邮政编码: 451200;
联系人: 查勇, 联系
电话: 13253629616)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 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 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 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 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河南永利 壁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永利壁纸有 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19 年8月16 日 上午
9 时在巩义市宾馆(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 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 个人身份证明. 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