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6 |
5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 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协议 当事人对其作出的补充和修订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 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 任何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人: 指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基金登记、存管、注册、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二号)
6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本基金的销售代理人 代销机构或销售代理人: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 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合格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条件,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n 日: 指T日后(不含 T 日)第n个工作日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 上市交易的场所 认购: 指本基金在发售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