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6月5日抄送:永康市经信局,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6 月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