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2019 年初中学业水平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 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9〕89 号) ,结合合肥 市市区(以下简称 市区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市区
2019 届初中毕业生和
2019 年在市区报考普通高中、中 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 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 体育考试 ) .
二、考试时间
2019 年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市教育考试院具 体实施.考试时间为
2019 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考试,将合理调整考试 时间.
三、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
3 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
1 项,选考 项目
2 项.
(一)必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为
1000 米跑,女生必考项目为
800 米跑.
(二)选考项目 A.50 米跑;
B.坐位体前屈;
C.立定跳远;
D.引体向上(男) /1 分钟仰卧起坐(女) ;
E.掷实心球;
F.跳绳;
G.篮球运球;
H. 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任选其中
2 项,选定项目后不得更改,选-3- 考项目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考试规则见附件 1.
四、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值
60 分,其中:必考项目
30 分,选考项目各
15 分,计入考生
2019 年体育考试总分.各项目测试时以
0 分为 起点. 体育考试成绩设
4 个等级:60-54 分为 A 等级,53-48 分为B等级,47-42 分为 C 等级,41 分及以下为 D 等级,作为初 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运动与健康 实证材料之一.
五、评分标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 、教育部《学 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 局2007 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 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等,制定《合肥市市区
2019 年初中学业水 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 (见附件 2) .
六、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 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 100%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 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免考项 目按照该项目分值的 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 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 须存入学生档案.
(二)缓考 -4- 因伤、 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 请缓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一次缓考,缓考于体育考试后
2 周 左右进行,考生不得改变选考项目.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期 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体育考试成绩 按总分值的 60%计入中考总分. 市教育局成立审核指导组,指导各区对考生的免考、缓考进 行统一审核. 《合肥市市区
2019 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 考试免考与缓考程序》见附件 3.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体育考试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 旨在引导 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形成终身体育意识.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 考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尊重实验改革成果,发挥 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牢固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进,帮助学生在 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 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