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修订)》,本项目应
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米易金谷建材有限公司委托(见附件 1),成都中环国保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们组织有关技术人 员,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 境影响报告表.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河砂、水泥、粉煤灰、矿渣砂石(占比 48.4%)和外加剂生产商品 混凝土,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鼓励类 三 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
27 项 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 本项目属于《攀枝花市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项目指导 目录》(2006 年本)中第九条 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 中第
32 项 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
2018 年9月4日,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421-50-03-297099] FGQB-0147 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见附件 2).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攀枝花产业导向. 3. 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与《攀枝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攀枝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矿 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鼓励建设以废渣综合利用为重 点的绿色工业园区. 本项目以河砂、水泥、粉煤灰、矿渣砂石和外加剂为原料生 产混凝土,符合攀枝花市环保规划.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国函[2012]146 号)》四川 省实施方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环发〔2013〕78 号)、《四川 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川办函〔2017〕102 号)、《攀枝花市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攀府函[2014]年48 号)、《攀枝花市大气质量持续 改善规划》、《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符合性如下:
4 表1-1 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 大气污染 防治规划 文件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重点区 域大气污 染防治 十二 五 规划 (国函 [2012]146 号)》四 川省实施 方案 成渝城市群(四川)规划区域划分为重点控制 区和一般控制区. 重点控制区为成都市整个辖 区;
一般控制区包括自贡、 泸州、 德阳、 绵阳、 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 达州、资阳
13 个市. 本项目位于攀枝花市 米易县丙谷橄榄河村 (一厂蔗渣场),不属 于成渝城市群(四川) 规划区域划分为重点 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 符合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重点 控制区禁止新、改、扩建除 上大压小 和热 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 严格限制钢铁、 水泥、 石化、 化工、 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城市建成区、 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 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 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攀枝花市 米易县丙谷橄榄河村 (一厂蔗渣场),不在 城市建成区内,不在重 点控制区.本项目属于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类 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高污染项目.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