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6

发生保险事 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八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及遗体遣返费用 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 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受益人 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 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 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