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6 |
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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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实施机关:基层海事处 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 报备人:建设、施工单位、业主或其代理人 备案作业事项: 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
2.航道日常维护;
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
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提交材料: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一式两份);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及其复印件;
4.施工作业方案;
已制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相关材料、保 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6.施工作业单位的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7.施工作业船舶清单;
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对安全 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 ;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 时) . -
16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
八、二 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 条、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结期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审查意 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实施机关:泸州海事局 受理部门:泸州海事局政务受理室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 具备条件: 1.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 格;
2.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3.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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