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苏中标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开炫(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开炫(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 苏中标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标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5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