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6 |
中国 融众同意向承租人购买设备,合约金额约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 224,700,000元) ,以及将设备回租予承租人,期限为三十六(36)个月.於二零一五 年三月十六日,中国融众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
中国融众同 意更改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若干还款计划.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中国融众 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
中国融众同意将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租 赁期延长十二(12)个月 (自36个月至48个月) .
3 三方协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中国融众与承租人及新承租人订立三方协议,,
(其中包括) 中国融众、承租人及新承租人各自同意,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 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包括出租设备、设备产 权及拥有权的权利、收回设备的权利及支付租赁款项的义务) 将由承租人转让予 新承租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此外,承租人同意向中国融众作出担 保,以承担新承租人於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 议二的任何及所有责任.三方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合约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订约方: 中国融众、承租人及新承租人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所悉及所信,各承租人及新承租人及彼等的 最终实益拥有人乃独立第三方. 主要条款: 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项下的权利及义 务 (包括出租设备、设备产权及拥有权的权利、收回设备的权利及支付租赁款项 的义务) 将由承租人转让予新承租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承租人同意向中国融众作出担保,以承担新承租人於各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 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的任何及所有责任. 中国融众与新承租人同意: 经修订租赁期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13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146,100,000 元) . 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一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二的其他变动应以中 国融众与新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二零一六为准.
4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尚未收回租赁款项约为人 民币2,6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2,900,000元) ( 「尚未收回租赁款项」 ) 将由新承 租人支付予中国融众. 於新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协议二零一六项下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后,中国融众将 敦促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将设备产权及拥有权自承租人转让予新承租人.倘售后 回租安排项下的租赁款项产生税项责任,则有关税项责任将由中国融众承担. 融资租赁协议二零一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根叫,中国融众与新承租人各自订立融资租 赁协议二零一六,,
中国融众同意向新承租人购买设备,合约金额约为人民 币20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224,700,000元) ,以及将设备回租予新承租人,期 限为一百二十(120)个月,有关租赁期内的未来租赁款项总额 (包含利息) 约为人 民币239,7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269,3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设备的账 面值约为人民币201,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225,800,000元) .经协定的保证金 约为人民币7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78,700,000元) ,该笔款项於计算租赁款 项时扣除.根喙鼗峒谱荚,本公司於起始日期确认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将约 为人民币13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146,100,000元) .融资租赁协议二零一六 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合约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订约方: 出租人:中国融众 承租人:新承租人 租赁款项: 新承租人须於租赁期内按十个年度款项於五月三十一日 (自二零一七年起计) 向中 国融众支付的租赁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239,7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269,300,000 元) ,当中包括利息总额约为人民币39,7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44,600,000元,按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计算) .根喙鼗峒谱荚,中国融众於起始日期确认的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将约为人民币130,000,000元 (相当於约港币146,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