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20000 吨/年及以上,代铂坩埚 法应达到
2000 吨/年及以上且产品单丝直径≤7 微米. 本项目采用代 铂坩埚 法,规模为
2000 吨/年,产 品单丝直径≤7 微米 满足
(二)新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要采用纯氧燃烧、电助 熔、物流自动化、废气余热利用等先进工艺和装备,并同步建设环 保、安全生产配套设施.新建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要采 用分拉或大卷装先进工艺和装备. 新建玻璃纤维制品加工生产线要 采用高效、节能的先进纺织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落后纺织设备, 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产品生产玻璃纤维 制品. 本项目采用玻璃纤维代 铂坩埚法大辊筒拉丝,采用 电助融、废气预热利用等先 进工艺和装备,并同步建设 环保、安全生产配套设施. 满足
(三)禁止新建、扩建无碱及中碱玻璃球生产线.改扩建特种 成分的玻璃球窑,其单窑生产线规模应达到
5000 吨/年及以上. 本项目不属于玻璃球生产 满足
(四) 禁止玻璃球生产企业向陶土坩埚拉丝生产企业提供玻璃 球原料.禁止生产和销售高碱玻璃纤维制品.依法彻底淘汰陶土坩 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本项目原料为中碱玻璃球, 产品为中碱玻璃纤维制品 满足
三、能源消耗
(一) 新建或改扩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单位综合能耗 粗纱≤0.55 吨标煤/吨纱, 单丝直径
4 至9微米的细纱≤0.75 吨标 煤/吨纱.新建高性能或特种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单位 综合能耗≤0.37 吨标煤/吨纱(不含玻璃球生产环节能耗) . 本项目为代铂坩埚法大辊筒 拉丝生产线单位综合能耗≤ 0.37 吨标煤/吨纱 满足
(二)玻璃球窑必须采用先进的窑炉熔制工艺和保温节能技 术,无碱玻璃球窑单位综合能耗≤0.4 吨标煤/吨球.中碱玻璃球 窑单位综合能耗≤0.3 吨标煤/吨球. 不属于玻璃球生产 满足
四、环境保护
(一)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二级及以上、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二级及以上,外排污水必须达 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及以上,并符合其 所在地相关环境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 放满足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9078-1996)二级 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 16297-1996) 二级标准, 废水排放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并符 满足 《年产
2000 吨大辊筒拉丝及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合其所在地相关环境标准的 要求.
(二)玻璃球熔制工艺中禁止使用白砒作为澄清剂.玻璃纤维 和玻璃球生产中浸润剂废液、冷却水须经回收处理后综合利用. 本项目玻璃球熔制过程不添 加其他物质,玻璃纤维生产 过程中冷却水循环利用 满足
(三)玻璃纤维拉丝、络纱、短切、制毡、整经、织造等生产 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丝均应采取回收利用, 不得采用填埋方式进行消 纳. 废丝及边角料出售,作为玻 璃原料或工艺品填料 满足
(四)玻璃纤维成分中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和三氧化二砷的 含量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标准 要求,玻璃纤维中无重金属 和三氧化二砷 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