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6 |
6 李明元 独立董事
7 姚欣 独立董事
8 黄兴 独立董事
9 张磊 监事会主席
10 张琪 监事
11 王广云 职工监事
12 黄宁泉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长效激 励与约束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 斗,以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22,400 万股的 1%.其中,首次授予
195 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87.05%,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预留
29 万股,占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12.95%,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
4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公司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经《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 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4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 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 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 议本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