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16

2011 年6月30 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出具天政函〔2011〕49 号《关于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批复》 ,确认:1986 年11 月至

1998 年12 月期间,范永贵和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承包经营关系合法有效,符合当时国 家政策;

期间内所有相关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国家 相关政策的要求,并及时足额地交纳了相关承包经营款,不存在利用承包经营行 为侵占集体和国有资产及拖欠国家税费之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4-5-3

2、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所属集体资产改制评估

1998 年6月23 日,天台县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出具天土价〔1998〕044 号《评估报告书》 ,就天台县车辆电器厂转制所涉天台国用〔98〕字第

0057 号 《土地使用权证》项下面积为 5,092.57 平方米的划拨工业土地使用权以

1998 年6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地价评估结果为 40.74 万元.天台县土地管 理局于

1998 年6月27 日出具〔1998〕44 号《土地估价结果确认通知书》 ,对 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8 年7月9日,天台县审计事务所接受天台县车辆电器厂的委托,对天 台县白鹤镇乡镇企业办公室投资该厂的资产和负债为企业改制目的,以1998 年6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审事〔1998〕126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 .经评估,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权属于白鹤镇企业办公室的资产总额为 1,238,757.74 元(含上述划拨土地价值) ,负债总额 692,836.62 元,净资产 545,921.12 元. (2)天台县车辆电器厂集体权益界定与转让 根据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白政〔1998〕29 号《关于天台县车辆电 器厂要求由镇办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合作企业的报告》和《乡镇企业改制方案审批 表》 ,1998 年8月,经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天台县乡镇企业局及天台县改制 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天台县车辆电器厂由镇办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合作企业;

将天 台县车辆电器厂定向协议转让给范永贵;

天台县车辆电器厂资产评估状况确认为 总资产 1,238,757.74 元, 总负债 692,836.62 元, 所有者权益 545,921.12 元 (含 待处理财产损益) .

1998 年8月27 日, 天台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天企改组 〔1998〕

23 号《关于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同意将天台县车辆电器厂定向 协议转让给范永贵等人,重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8 年12 月31 日,天台县白鹤镇乡镇企业办公室与范永贵签订《天台县 车辆电器厂产权转让协议书》 ,天台县白鹤镇乡镇企业办公室决定将原为镇属集 体所有的天台县车辆电器厂全部集体产权转让给范永贵, 由范永贵按股份合作制 企业对其进行改组;

产权转让的价格在资产评估价值 545,921.12 元的基础上, ? 4-5-4 扣除评估费、审计费、土管费、原义宅乡的承包保证金加利息以及待处理的财产 损益共计 42,310.91 元后,确定为 503,610.21 元;

上述转让金全部借给范永贵 使用;

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范永贵享有和承担;

转让前企业库存的原材料、产成 品、半成品、已发出货物、零配件等均归范永贵所有;

原签订的承包合同终止. 范永贵根据《天台县车辆电器厂产权转让协议书》于1998 年12 月受让上 述集体资产时,转让款支付系以抵帐处理范永贵对天台县车辆电器厂503,610.21 元债权的形式,将范永贵的付款义务转移至天台县车辆电器厂.抵 账前,范永贵对车辆电器厂的债权为 645,897.33 元,主要系历年来车辆电器厂 向范永贵的借款累积形成,债权形成真实.同时,根据天台县白鹤镇企业办公室 与天台县车辆电器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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