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6 |
二、 说明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 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 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投标人 3.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3.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 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2.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 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 务等要求. 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1〕124 号)和广东省政府采 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1〕15 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2.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 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 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3.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 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6.4.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 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 6.5.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担保机构作为 专业担保机构. 6.6.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 件. 6.7.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